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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赌app下载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10-22 10:14:43     作者:    审核人:    浏览次数: 次

网赌app下载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20146月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课程考核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课程考核的内容与方法的改革、课程考核的组织管理与质量监控以及学生的考风考纪情况,是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严肃课程考核纪律,维护课程考核秩序,提高课程考核质量,充分发挥课程考核的检测、诊断、评价、反馈等功能,根据《公司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西校[2007]177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公司成立由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的课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专业负责人、课程组长、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的规章制定和相关事项的决定。

第三条 课程考核实行院、系两级组织管理。学院层面负责课程考核工作的安排,系(科)层面负责课程考核出题、阅卷和成绩评定的协调。

第四条 学院建立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教学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考风建设、考试命题、考核日程、监考人员、阅卷批阅、成绩评定、试卷分析、试题保密等工作督促检查。

  第五条  健全考风考纪巡视制度,学院领导、学院督导、班主任、辅导员应充分参与到课程考核的督考巡考,监督监考教师的全面履职责情况。

第六条  公司全体教职员工都有监考的义务,并且纳入学院社会工作考核,计入社会工作绩效考核的基本任务。

第七条  对课程考核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纪事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该上报的及时上报学校,属于学院范围的事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第三章  考务工作

第八条  期末课程考核时间按照学校教务处安排执行。程考核一般不提前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进行的,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九条  监考任务一经落实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尤其是不能私自让学生替代监考。如临时有事应书面申请,须通过学院本科教学办统一协调换人监考。

第十条  公司实行小班考试,一般30人为一个考场。30考场安排2人监考,超过30人者3人监考。规范考生座位安排,实行隔位就座、按学号就坐或由监考老师临时岔开安坐。。

第十一条  如果监考任务繁重,专业老师安排不过来,允许高年级研究生监考。但考前需要对监考学生进行监考培训且与专业老师交叉安排。

第四章  考核形式

第十二条  课程考核类型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考核可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平时作业、调查报告、读书笔记、实验实习报告、课程论文、课程设计、单元测验、期中测验、案例分析、文献综述、实验操作、技术技能演示等多种形式进行。凡以课堂理论教学为主的课程,一般以闭卷笔试为主。

第十三条  公司鼓励教师进行课程考核方式及方法的改革。各门课程的具体考核方式及方法,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性质、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并经系(科)或课程组初审,报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执行。

第十三条  命题是课程考核工作的核心环节,命题应当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要求。

1)命题内容和范围应当以《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知识内容、能力培养以及相关的教学目标层次要求为依据,并要求做到考试内容和考试题型(不同的题型具有考查学生不同层次能力的功能)的权重分布与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基本一致。

2)在一般的闭卷笔试中,有关论述题、综合题、辨析题等考查较高能力层次的题型的分值应占有较大比例,并以培养和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3)试题题意应清晰明确,文字应准确简练,不能出现错别字,提供的必要数据和资料应准确。试题覆盖面、份量和难易程度应适当,要能区分不同水平的学生,力争使课程考核成绩分布合理。

4)每门课程2套试题。每套试题满分应为100分。同一门课程本次考题与上次考题以及AB两套考题的题目重复率应小于10%AB两套考题在知识单元、考题类型、题目数量、测试难度和分值上应当相当。

5)每套考题一般应有五个及以上的题型。每个大题题干后面应注明小题数量、小题分值和大题总分。试题下面应留出答题空间。试题题量一般应以在110分钟考试时间内做完为标准,不宜过多或过少。

6任课老师在考前一律不出复习题,不得根据考题圈定或暗示复习范围。对于操作性或演示性考核的课程,须向学院提供该门课程考核的情况说明,其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名称、参考对象、考核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评分标准、主考人员及考核时间等。

第五章  考试命题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课程组建设。对于建设课程的考核实行考教分离,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由课程组长组织命题工作。要求做到统一出题、统一阅卷,以统一学生成绩。

第十五条  健全试题库。对于学科平台课、专业必修课等主要课程,学院将逐步通过购买、开发和协作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试题库。在此基础上,逐步实行主讲教师命题回避制或题库命题制。

第十六条  命题教师应当在课程考核前四周提交AB两套试题及其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系(科)负责人和主管教学院长应当在课程考核前三周完成试题的审定和签字工作。送交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只能由拟定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供学院需要时使用。学院应封存AB两套试题,供需要时使用。

第十七条  所有考核的课程,均需提供AB两套试题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其中,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题的答案,须做到答题标准“唯一”;简答题、论述题、分析题等主观类题目的答案,提供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应明确列出答题要点和关键采分点,不得以“略”等模糊字眼替代。参考答案应该打印,个别需用图形或特殊符号表示且打印困难的考核内容可另作处理。

第六章  试卷印制

第十八条  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学院分别保管,专人管理。AB两套试题,只能由管理人员随机抽取,不能指定。命题教师应自留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第十九条  试卷格式按照学校规范统一。试卷由学院统一印制,相关参与人员应充分做好保密和安全工作。

第二十条  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泄漏试题。如发现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的,学院将及时替换试卷或试题内容,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

第七章    考试阅卷与成绩评定

第二十一条  对于实行课程组考核的科目原则上实行统一阅卷,便统一掌握标准以确保各班学生成绩的平衡。

第二十二  注意阅卷的规范。本科课程试卷的评阅和成绩的评定与管理按照《公司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特别强调强调:

1)课程考核统一使用红色笔阅卷。

2)阅卷采用正分记录,即不实行减分记录。

3)每个观测点记录小分,每个答题汇总分,并且计入试卷封面汇总处。

4)在成绩汇总处签名。

5)成绩一旦评定一般不再修改成绩。如因分数加总错误改分则应签署阅卷老师名字。

6)平时成绩一般不低于30%,最高不超过50%

7)平时成绩评定应有差异,不能全为“100分”。

第二十三条  任课教师应对本门课程考核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课程考核质量分析表,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课程组应制定试卷分析的基本要求,作为课程建设与改革的重要内容。

第八章  监考职责

第二十四条  考前进行监考老师培训,印制监考须知,让监考老师熟悉课程考核纪律,确保课程考核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二十五条  开考前20分钟,佩带监考证到达指定考场,在黑板上写明本场考试的科目、时间、考生专业、学生年级以及相关考试提醒等。

第二十六条  全面检查教室是否符合课程考核要求,认真做好考场清理工作,做到课桌内外无书籍、纸张等与课程考核有关的物品。合理安排考场座位,指定考生按要求就座。检查考生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下同),人、证不符或非应试学生应令其离开考场。

第二十七条  开考前10分钟,宣讲课程考核纪律和违纪作弊处理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开考前5分钟,开始发卷,并要求学生在试卷上准确填写(涂)姓名、学号、专业、班级、学院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  集中精力监考,不站在学生身边观看学生答题,不影响学生答题,不看书报,不交谈,不在考场内吸烟,不背对学生坐在座位上,不随意离开考场,不拨打、接听电话,不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

第三十条  考生询问试题中不清楚的字迹时,经查实后只能就字面的清楚与否当众作答,不得解释题意。

第三十一条  在考核终场前15分钟报时一次。考核结束时间一到,要求学生停止答题、保持安静,监督考生在《公司课程考核交卷记录表》上签名。

第三十二条  认真核对(发出、收回)试卷份数,整理好试卷后装入试卷袋,在填写好试卷袋上有关项目后,立即送交任课教师或任课学院。若收卷、发卷份数不符,要当即查明原因,在监考记录中做好说明,并报教务处。  

第三十三条  严格遵守课程考核纪律,对学生的违纪作弊行为,应及时制止、妥善处理。对考试舞弊者,应停止其考试,并及时将学生违纪作弊的情况、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报学院。课程考核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应如实填写在《公司考场记录表》中。

第九章  巡考职责

第三十四条  公司领导、学院教学督导有课程考核工作巡考职责。

第三十五条  巡考时间为开考前15分钟至考试结束后10分钟。

第三十六条  课程考核前15分钟,应重点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到位、考场清理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对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与学院取得联系。

第十章  课程考核纪律

第三十七条  学生应当在开考前15分钟持有效证件到达指定考场,按监考教师的指令就座。课程考核过程中不得擅自移动座位。凡不听从监考教师安排者,不发给考卷,直至取消考试资格。迟到30分钟及以上或无有效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作缺考处理。开考后30分钟内学生不得离开考场。开考30分钟后,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当经监考教师同意,并在监考教师的陪同下才能离开考场。

第三十八条  学生入座后,应将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放在座位靠通道的桌面上,将书籍、草稿纸和书包等物品集中放置在指定的地方。严禁将通讯工具和有记忆、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带入考场,严禁在墙壁上、桌椅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  学生进入考场后,不得喧哗,不得吸烟。学生得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涂)学院、专业、年级、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

第四十条  在课程考核过程中,学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学生遇试题印制不清楚、错字或漏字等问题,可以在原座位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答题纸或草稿纸不够,可以举手请监考老师补发。答题一律用蓝、黑墨水笔书写。在课程考核过程中,学生应将试卷或填写答案的一面朝下放置。未经允许,不得互借计算器、三角板等一切考试用具。未交卷者不得中途离开考场,擅自离开考场者按违纪作弊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  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理

第四十一条  课程考核违纪作弊的处理按照《公司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处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二章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网赌app下载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课程考核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所指课程是指学院本科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院开设的课程。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执行,解释权归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