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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学生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5-04-29 22:31:49     作者:    审核人:    浏览次数: 次

公司党委学生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办法

一、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基本条件

1、已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积极追求进步;

2、已通过团组织推优,表现突出;

3、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能起表率作用。

4、坚持优先原则:在个人追求进步、积极进取、服务同学、动机端正的前提下优先发展成绩优秀的同学和本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5、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一般要求:

1)本科生: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无补考;大一、大二在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前50%;大三在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前40%,且通过英语四级;大四在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前30%,且保证能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2)研究生:无补考科目;综合评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前60%;通过英语四级或雅思、托福等考试达到出国留学要求。

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

1、团组织进行推优

2、在党支部的统一部署下,由党小组在广泛征求党员同学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团推优名单中组织评议推荐,将初选名单汇总到党支部;

3、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名单,填写《网赌app下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报公司党委审查;

4、公司党委公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5、党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确定培养联系人。

三、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时间及比例

1、学生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两次。

2、本科一、二年级每学期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原则上占提交入党申请学生总数20%;三年级每学期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原则上占提交入党申请学生总数15%;四年级每学期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其所在年级学生总数10%

3、研究生各年级每学期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其所在年级学生总数6%

4、如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额超出学院有关比例,需报公司党委批准同意。

 

公司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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